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包头太平洋混凝土有限公司
包头鹿通飞达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包头鹿通飞达建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604元,减半收取计1302元,由包头鹿通飞达建材有限公司负担。包头鹿通飞达建材有限公司预交2604元,退还包头鹿通飞达建材有限公司1302元。

裁判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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