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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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15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原告***负担2.00元,被告***负担2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