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惠东县房产发展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划拨、扣押被执行人惠东县房产发展公司、***、***的财产(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 在查封、扣押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扣押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扣押。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5-06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