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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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赣0828执恢36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遂川县人,高中文化,经商,住***。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安县人,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江西省万安县人,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万安县人民法院(2020)赣0828民初68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18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该案受理后,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将万安县人民法院(2020)赣0828民初680号民事判决书的义务履行完毕,并交纳执行费834元。本案现已执行结案。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