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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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2300000元及利息(按照每月2万元的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20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