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案件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19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督促程序案件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谢娟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内偿还申请人***借款2.3万元。

申请费125元,由被申请人谢娟负担(申请人***已交纳,被申请人谢娟于收到本支付令十五日内支付于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3-24
发布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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