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案件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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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支付令 |
案号 | - |
案由 | 督促程序案件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申请人谢娟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内偿还申请人***借款2.3万元。 申请费125元,由被申请人谢娟负担(申请人***已交纳,被申请人谢娟于收到本支付令十五日内支付于申请人***)。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