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中鑫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 登封市顺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101198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74元,减半收取1187元,由原告***负担24元,由被告***、***负担116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