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伊川县永昌煤业有限公司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伊川县永昌煤矿
义煤集团伊川县伟昌煤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法院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本院(2015)洛民终字第60号民事判决及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2014)伊四民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

二、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500718.55元(已支付的款项在执行中予以扣除)。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均由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7-11-20
发布日期 2021-04-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