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182执1261号

移送执行机构:荥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男,1964年6月**日生,汉族,住***。

关于***罚金一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作出的(2020)豫0182刑初714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刑庭于2021年3月5日向本院移送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缴纳罚金5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缴纳罚金5000元。故(2020)豫0182刑初714号刑事判决书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禹海军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张凯

裁判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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