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芜湖旭日节能门窗有限公司 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06民初1050号 原告:芜湖旭日节能门窗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俞宏彬。 被告: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顾建方。 原告芜湖旭日节能门窗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2月18日立案。原告芜湖旭日节能门窗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芜湖旭日节能门窗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此页无正文) 审判员瞿忠奎 二零二零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李未彦 |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