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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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日海恒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2020***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清偿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 (2020***、***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2020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0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缴纳上诉费用,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