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15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2月2日起,按照年息6%支付至款清之日) 案件受理费175元,减半收取计87.5元,保全费1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3-30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