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余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4月2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160000元;

三、由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装修损失34165元;

四、由原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位于余庆县白泥镇中华中路77号登记在被告***、***名下[产权号:黔(2015)余庆县不动产权第000063号]房产中的第三层归还给被告***、***。

五、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90元,减半收取294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并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05
发布日期 2021-04-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