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冻结、扣押被中请人***、***105600元的银行存敖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周俊梅所有的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区房屋(黔(2015)遵义市不动产权第0004032号)。

案件受理费1048元,由申请人***先行垫付。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9-17
发布日期 2021-04-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