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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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2019)苏1323民初4620号判决书第一项,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于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因其亲属死亡各类损失合计110000元”;

二、撤销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2019)苏1323民初4620号判决书第二项,即“***于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因其亲属死亡各类损失合计489113.45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2846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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