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全航电力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航信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西安全航电力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航信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签订的《加工定作合同》。 二、驳回原告西安全航电力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9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10-19 |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