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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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栩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五牛素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6亿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二、上述第一项主文中的金额与(2017)沪01民初1450号民事裁定主文中的金额合并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3-08 |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