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省双峰朝阳矿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责令被告双峰县工伤保险管理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法核定并先行支付原告***的工伤保险待遇。被告双峰县工伤保险管理局先行支付后,依法向第三人湖南省双峰朝阳矿业有限公司追偿。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双峰县工伤保险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