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省双峰朝阳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责令被告双峰县工伤保险管理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法核定并先行支付原告***的工伤保险待遇。被告双峰县工伤保险管理局先行支付后,依法向第三人湖南省双峰朝阳矿业有限公司追偿。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双峰县工伤保险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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