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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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06执恢268号 申请执行人朱彤,女,1978年8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杜建军,男,1959年**月**日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彤与被执行人杜建军借款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吉0106民初206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和期限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基于(2018)吉0106民初206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权利已经得到实现,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吉0106民初206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的给付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