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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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汕头市××工程发展总公司负担。***多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由一审法院予以退回。汕头市××工程发展总公司已向本院预缴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其多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200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