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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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大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肇庆市瑞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会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肇庆大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分别于2015年10月12日、2018年5月30日签订的《肇庆市大旺国际广场商铺租赁合同》于2020年1月6日解除;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拖欠的租金468550.58元及违约金140565.17元给原告肇庆大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被告***应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肇庆大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0000元; 四、驳回原告肇庆大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50元,由原告肇庆大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227元,被告***负担432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