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泗阳县第三人民医院
泗阳县第二人民医院
泗阳顺风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
泗阳县人民医院
浙江永川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武警浙江省总队医院
泗阳顺风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2019)苏1323民初5611号民事判决;

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各项损失合计53685.7元;

三、泗阳顺风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损失3664.92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99元,鉴定费2550元,合计2849元,由***负担469元,由***负担1839元,由顺风公交公司负担54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648元,由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负担638元,***负担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1-16
发布日期 2020-03-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