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程序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特殊程序案件执行
法院 新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新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721执326号

刘明明、杜学智、杜习朋、杜倩倩:

关于申请执行人刘明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杜学智、杜习朋、杜倩倩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义务并缴纳执行费50元。至此,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豫07民终2832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7民终283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4-10
发布日期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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