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欠款16910000元、利息8000000元,先付欠款后付利息;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9767.12元(暂计至2019年12月31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以未付欠款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0%的标准另行计算支付;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8949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73949元,由***负担3420元,***负担170529元。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裁判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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