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清远市清新区宏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2019)粤1803民初439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724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12-09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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