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鹏众达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
湖北川鄂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武汉天隆佳和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武汉鹏众达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4,675元,由原告武汉鹏众达物流有限公司负担(原告武汉鹏众达物流有限公司已预交77,33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03
发布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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