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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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返还人民币1800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18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9年5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费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