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6112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及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