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贵之族生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宏日金辉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朗日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3知民初66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深圳贵之族生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上诉人深圳贵之族生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上诉人天津市朗日中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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