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19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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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健康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613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伤残赔偿金192007元、误工费46971元、护理费3000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5095元,由***负担(已交纳833元,余款426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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