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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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告***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7××××0770账户存款518806.05元、中国工商银行6217××××6005账户存款881193.95元予以续冻。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