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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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北围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合永支行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浩金矿产品有限公司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在河北围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合永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支行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