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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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2018)粤0511民初176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谢小平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7040元,退还被上诉人谢小平;上诉人尤慧光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04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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