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汇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城区支公司
山西新泰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西省武乡县人民法院(2019)晋0429民初12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内容;

二、撤销山西省武乡县人民法院(2019)晋0429民初12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内容;

三、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城区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上诉人***垫付的医疗费874.6元、财产损失2000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上诉人***实际所有的×××车辆损失、停运损失、鉴定费共计66245元。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462元,由被上诉人晋中琦辉汽车运输队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1-08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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