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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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医院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赔付原告各项12172.94元,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赔付原告各项损失84309.5元。 案件受理费1918元,减半收取计959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