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建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182执638号

汤辉:

本院于2021年3月23日根据(2018)浙0182刑初298号判决书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50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汤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0182执63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4-09
发布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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