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茂祥不动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家园第23幢第1、2单元的房屋;

二、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2405号的房屋;

三、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新华街区38-3-2号房屋;

四、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前进路2-1-3号房屋;

五、查封被申请人河南茂祥不动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东路146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六、查封被申请人甘肃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省道322线南侧、279铁路线以南[土地使用权证号:靖国用(2013)第1093009、1093010、1093011、109301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七、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新华街区38号楼3单元2号房屋;

八、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胜利街区17-2-602号房屋;

九、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新华街区17-2-202号房屋;

十、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何家庄13号202室房屋;

十一、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朝晖小区16号楼2单元10号房屋;

十二、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建兰丽苑11栋F-201室房屋。

十三、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嘉峪关市胜利街区15号楼2单元10号房屋;

十四、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50号楼7单元502号房屋;

十五、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林业局家属楼5号楼2单元201号房屋。

以上财产在价值2700万元以内查封。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9-19
发布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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