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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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畜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畜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涉案房屋的备案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