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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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中金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临沂市罗庄区文庭雅苑(宝丽未来城)××室房屋一套。

二、查封期间,对被查封的财产,不得转移,不得设定权利负担,不提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的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轮候查封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解除或失效之日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8-08-27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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