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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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无锡禾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欧瑞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对***拍卖的江苏欧瑞防爆电气有限公司享有的40%股权转让所得327万元中享有163.5万元财产权益。 本案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975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9516元。 |
裁判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日期 | 2021-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