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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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安顺千祥置业有限公司 分宜县方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金山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新余市国信担保有限公司 江西大信诚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宁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对异议人持有的安顺千祥置业有限公司85%股权的冻结措施。解除对异议人持有的安顺千祥置业有限公司45%股权的冻结措施,继续冻结异议人持有的安顺千祥置业有限公司40%股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