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常州市武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市定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与常州市定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签订的520商铺租赁合同无效。 二、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22.50元,由常州市定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50元,由***负担37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0 |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