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北市汇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
恒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恒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6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淮北市汇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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