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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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兴义市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许上诉人兴义市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原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012元,减半收取4506元,由上诉人兴义市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