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没收财产
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锦屏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628执159号

龙安吉:

关于被执行人龙安吉没收财产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没收被执行人龙安吉所涉案的iPhoneXR手机一部(型号:MT192CH/A型)。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龙安吉所涉案的iPhoneXR手机一部(型号:MT192CH/A型)经评估后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龙某某(身份证号码:5226281994××××××××)以人民币2656.60元的最高价竞得。本院已将拍卖所得款2656.60元汇入国库。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黔2628刑初135号刑事判决书及(2021)黔2628执159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2021-04-13
发布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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