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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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没收财产 |
法院 | 锦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锦屏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2628执159号 龙安吉: 关于被执行人龙安吉没收财产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没收被执行人龙安吉所涉案的iPhoneXR手机一部(型号:MT192CH/A型)。 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龙安吉所涉案的iPhoneXR手机一部(型号:MT192CH/A型)经评估后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龙某某(身份证号码:5226281994××××××××)以人民币2656.60元的最高价竞得。本院已将拍卖所得款2656.60元汇入国库。至此,本院执行的(2020)黔2628刑初135号刑事判决书及(2021)黔2628执159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