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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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太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黄山市银城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 黄山市黄山区凯通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黄山市黄山区凯通置业有限公司、黄山市银城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298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