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诸暨市泽春管业有限公司
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6民终1185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2016)浙0681民初13578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9639元,由泽春公司负担,***已支付的鉴定费6300元由招商银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9639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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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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