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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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行为 |
法院 |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不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对被执行人新化县曹家镇在田村村民委员会作出的新自然资罚字[2020]53号行政处罚决定。 本案不收取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