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靠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沈阳靠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借款200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57元,由被告沈阳靠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1-24 |
| 发布日期 | 2020-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