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句容天工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碍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句容天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将其在句容市宝华镇恒大雅苑22幢-1层-107室商铺入户门上方所打的两个孔填平,使其恢复原状; 二、被告句容天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赔偿原告误工损失892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86元,减半收取为343元,由被告句容天工置业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被告句容天工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此款给付原告)。 上述款项可汇至句容市人民法院(户名:句容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账号:32×××95。汇款时注明本案案号)。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6 |
| 发布日期 | 2020-02-29 |